1.观察角度
以上是标准光源所必须配备的设施,但观察角度也会直接影响到辨色结果。根据国际标准,只有两种观察角度可以使用:
a.0°光源,45°观察(0°/45°)即光源以0°入射角(垂直)照射在印刷品上,观察者以45°角观察印刷品。
b.45°光源,0°观察(45°/0°)使用特定的45°斜台(45°FixedAngleTable),使光源以45°角照射在印刷品上,观察者则以0°观察角(垂直)观察印刷品。
2.印刷品的摆放位置
无论使用以上哪一种观察方法,印刷品都要尽可能放在光源中间,以减少外来光源的影响。最重要的是,在需要比较两件或两件以上物品的颜色时,尽量不要把它们重叠起来观看,最好是并排放在光源下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