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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楞纸板粘合强度测试方法与结果表示的比较及应用
2012-11-11 20:54:48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但是由于测试手段所限,实际检测中被剥离开的瓦楞楞数至多为n-1个,因此对瓦楞个数的取值存在两种观点和做法,一种是取试样上包含的全部(完整)楞数;另一种是只取试样上实际被插针剥离楞数,即至多n-1个。按此种认识,⑵式就变为P=F/L·(n-1)或在⑵式中n取实际被剥离楞数。因此,同一式样的粘合强度值会因检测人员对楞数的取值不同而产生较大差异,这是一个实践中亟需统一的问题。
  4.修订后的GB6548-98规定,粘合强度的结果表示为N/m,计算公式为P=F/L;⑶式,式中L-试样长边的尺寸,m;由⑶式所得的粘合强度值实质上是指在宽度即楞向长度一定的情况下(25mm),剥开单位长度的瓦楞纸板所需最大分离力。粘合强度的这种概念与⑴式即N/m2更接近些,而且两者之间存在着数学换算关系即1N/m2=0.024N/m。
  新标准对瓦楞纸板粘合强度的结果表示做了新的规定,澄清了旧标准中的一些错误概念。但是,由于目前瓦楞纸箱产品标准的修订没有与方法标准同步进行,因此新标准中粘合强度结果表示的变化,使瓦楞纸箱的粘合质量评判依据出现了真空。目前,依据的产品标准主要有两个,《细则》中粘合强度的标准值为不小于58800N/m2,SN/T0262-93中则为不小于588N/m·楞。另外,在检测实践中,同一试样在相同条件下如果分别用⑴式和⑵式计算并按上述两种标准判定,有时会得到两个完全不同的判定结论。如对于B种楞型的试样,(试样楞数为12)对其测试的最大剥离力F=120N,按⑴式计算P=60000N2/m2;则样品判为合格,而按⑵式计算P=400N/m·楞;则样品就被判为不合格。由此看来,瓦楞纸箱产品标准的修订和各标准之间单位的统一已势在必行。三、结语 GB6548-98是等效采和日本标准JZS0402-88《瓦楞纸板粘合力的试验方法》,该方法同时也被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所采用。要使该标准在我国切实得到贯彻执行,还需要业内人士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1.有关部门应加快对《细则》及GB6544-86《瓦楞纸板》、GB5034-85、SN/T0262-93等产品标准的修订进度,使瓦楞纸板粘合强度的标准值、计算公式与结果表示尽快统一到GB6548-98上来。
  2.统一检测方法,在检测实践中彻底淘汰非标准工具即双侧梳形剥离架,而采用标准的单侧刚性插针及支撑架。(如四川长江造纸仪器厂生产的WZL-3型)
  3.在相关标准未修订前,关于⑵式中瓦楞楞数的取值问题,笔者认为,实际测试中,试样最后没有被剥离的瓦楞个数是一个不确定的数值,即呈现非规律性,因此⑵式中瓦楞个数取(n-1)不合适。如果按实际被剥离楞数计算,会增加许多人为因素,造成数据处理不统一,甚至错判。另外从F所表示的含义看,F是指试样被全部分离所需的最大分离力,测试过程中,仪器最后的显示力值即为最大分离力,此时,即使试样中仍有瓦楞与面纸或芯纸相连接,若对试样继续施压,力值不会再增大。因此,从对标准的正确理解和方法的统一角度讲,对于⑵式中试样瓦楞的取值,采取第一种观点和做法,即取试样上包含的全部(完整)楞数是正确的。
  4.在目前情况下,检验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特别要深刻理解、领会GB6548-98,对各标准之间、测试方法之间存在的差异做到心中有数,尽量消除客观因素和人为因素对瓦楞纸板粘合强度的影响。这一点,对于握有产品质量评判大权的质检机构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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