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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立法,路有多远?
2012-10-18 21:32:21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月饼高价,属性异化,有深层的社会原因,那层豪华的包装,既是外在表现,其存在又加剧了这种变异。刹住豪华风气,倡树节约意识,不能只盯过度包装,更不能不管过度包装。包装领域“有标准无法律”的现状如何改变?包装立法路有多长、该怎么走?规范公务开支产品包装、界定礼品与普通商品界限,包装法又应如何作为?

  循环经济法相关规定笼统

  靠原则性规定难以管住过度包装

  今年8月26日,循环经济法草案首次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对过度包装、豪华包装等问题,循环经济法草案在立法层面作了相关规范。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循环经济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孙佑海告诉记者,这次提交审议的循环经济法草案针对过度包装等问题规定,单位和个人在设计产品包装物时,必须执行产品包装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尽管循环经济法将对过度包装问题进行规范,但并非单靠这部法律就能解决问题。”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循环经济法草案专家组组长张天柱告诉记者,循环经济法草案以减少资源消耗和便于回收利用两方面为出发点,对包装仅仅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而且,循环经济法是一部框架法,不可能对过度包装这一事项作出非常细致的规定。“要使循环经济法对过度包装规定具有操作性,还需要针对不同的问题对象进一步出台相关配套措施。”

  此前,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冯之浚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曾透露,为确保循环经济法出台,目前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制定或修订有关配套制度和标准。这些配套的法规、规章和规划为28项,连同已经制定正在实施的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划61项,合计为89项。“此外,还有300多项相关标准列入今明两年的编制计划。这将大大增强循环经济法的可操作性。”

  张天柱说,虽然将来循环经济法的出台对规范过度包装尚缺乏操作性,但它仍为今后制定限制过度包装的法规、条例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

  人大代表呼吁包装尽快立法

  规范公务开支产品包装应受重视

  事实上,在有关部门、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及业内人士的推动下,包装立法开始走进大众视野。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有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曾提出尽快出台产品包装法的建议,来自湖北的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就是其中一位。

  “系统的产品包装规范在我国目前还是空白。”周洪宇说,零散的标准和原则性的法律法规,难以对当前豪华包装等过度包装问题进行有效规范,出台一部专门的产品包装法律,显得十分迫切和需要。

  我国目前有两项针对过度包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前者主要针对月饼,从2006年6月1日就已开始实施;后者涵盖了饮料、酒、糕点(月饼除外)、化妆品、保健食品、茶叶、粮食等类商品,于今年7月14日通过了国家标准审查委员会的审定,目前已上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审批。与此相比,包装立法进程一直比较缓慢。

  “有标准无法律的弊端,在于无法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导致出现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而且一出问题相关部门就容易推诿塞责。”周洪宇说,“节前‘旋风式’例行检查,虽也取得一些成效,但从长远看,仍难以有效解决过度包装的问题,关键原因就在立法尚未跟上。”

  “对包装的立法,应该具有系统性。”周洪宇说,通过立法,首先应确定各环节责任主体,生产环节上,由哪个机构制定标准,厂家应如何执行标准,哪些部门负责检查;销售环节上,销售部门如何对过度包装负责,负多大的责,“确定责任后,可以在商品包装出现问题后逐级追查。”还应确定处理依据和处罚规定,避免各地的随意执法。

  “值得注意的是,在包装法中,还应对政府公务开支购买产品的包装问题有明确规范。”周洪宇说,“有些政府部门用于内部消费的采购品较为豪华,比如月饼,包装是红漆木盒、绸缎垫衬。这样的豪华包装在政府部门的内部消费或公务往来上,没必要也不应该。”周洪宇强调,如果能在公务开支尤其是政府采购的包装上做到节约,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政府公务支出成本,“如果政府采购拒绝过度包装,将向生产领域发出强烈信号,促使其从生产环节开始就对过度包装进行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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