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降低快递包装废弃物的污染问题,国外部分发达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包装废弃物回收。在实施预案前,往往先制定相关条例,成立专门的监管部门,保证政策“落地”。同时,结合相关奖赏与惩罚机制,提高产业链各个环节对快递包装可循环利用的意识,循序渐进地引导消费者及各参与企业进行合理安排。
美国:回收包装企业可减税
以美国为例,为了提高消费者、快递企业及包装企业的积极性,美国从1990年开始就实行绿色包装政策,包装回收利用率较高的企业可以免除一部分的税费。此外,美国专门制定了《资源保护与回收利用法》,由各州与地方政府负责加强对产业链各方的管理,并建立最大限度覆盖范围的回收体系,以保证包装废弃物减量与再生利用。目前,美国在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方面已实现产业化运营。
法国:回收系统责任分工明确
法国出台的《包装废弃物运输法》规定,消费者有义务将废弃的包装物主动交给生产商或者零售商回收处理。同时,法国还组建了有完备监督体制的废弃物回收组织,由生产及制造商担任股东,为相关行业产生的包装废弃物回收提供保证。
德国:立法立标强制回收
以德国为例,该国以《循环经济法》为核心,强制规定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承担回收责任。施行的《包装回收再利用法》既要求生产方对其产品包装物负责,也要求从事运输、销售、包装的企业回收他们使用过的包装物。根据德国出台的《包装废弃物管理办法》,包装废弃物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最终处理的顺序进行,并要求80%的包装废弃物与100%的运输包装必须回收再利用。1992年,德国开始实施“绿点”回收系统,要求在商品包装上统一印制“绿点”标识,消费者将有“绿点”标识的包装盒放入指定的回收箱内由企业回收进行二次加工后,还会向消费者支付费用。
日本:鼓励包装再生利用
与德国类似,日本的快递回收由政府作为相关主体,对包装材料进行严格分类,承担回收责任。日本的《包装再生利用法》与《能源保护和促进回收法》致力于回收系统的建立。从源头上减少不可回收材料、细化材料分类,统一收集与运输,消费者、企业、政府责任明确,保证了日本包装废弃物回收法律可执行性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