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为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治理“大城市病”,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突出问题歼灭战,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修订了《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小编把此目录中与印刷包装相关的条例列出供同行们参考,以免被违规而被罚款或面临停产的风险!
《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正式印发实施
由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联合编制的《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近日已由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
目录基本内容
共计172项
《目录》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北京市总体规划要求制定,包括行业及生产工艺、设备两大类,共计172项。其行业与生产工艺类115项,设备类57项。《目录》所列条目主要是污染较大、耗能较高、工艺落后、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工业行业和生产工艺,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基本覆盖了北京市工业领域到2020年计划实施调整退出的污染行业、生产工艺和落后设备。
与原目录相比的主要变化
新增条目17项,修订5项
与《原目录》相比,《目录》新增条目17项,修订5项。其中,行业及生产工艺类新增10项,修订5项,设备类新增7项。
主要修订内容为:一是进一步加大了重点行业和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力度,主要涉及化工、家具、印刷等领域与有机溶剂使用相关的产品生产和制造工艺。二是增加了部分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包括JK、JS系列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等。
目录的具体实施
所列条目后的标注年份为退出期限
《目录》所列条目后的标注年份为退出期限,如(2017年)是指相关企业应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调整退出或淘汰工作;未标明年份的条目,相关企业应立即调整退出或淘汰。
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列入《目录》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新建、扩建相关项目;对《目录》所列条目涉及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促进列入《目录》的行业、工艺调整退出和设备淘汰。《目录》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修订。
部分与行业及生产工艺相关的条例
1、使用有机溶剂型油墨的塑料印刷工艺(醇类油墨除外)(2017年)
2、使用有机溶剂型油墨的丝网印刷工艺
3、传统晒版工艺
4、使用有机溶剂型上光油的上光工艺
5、使用有机溶剂型胶粘剂的包装、装订工艺
6、使用醇类添加量>5%润版液或未对润版液废液进行回收处理的印刷工艺
7、使用煤油或汽油作为清洗剂的印刷工艺
8、使用苯胺油墨的凹版印刷工艺(九)印刷
9、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生产
10、溶剂型即涂覆膜机、承印物无法降解和回收的各类覆膜机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