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列入该名录规定的重点管理行业,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
截至目前,造纸和火电两个行业已经完成了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全国共核发5100余个。到2020年,该名录中规定的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下文节选部分与包装行业相关的管理信息。
序号 |
行业类别 |
实施重点管理的行业 |
实施时限 |
适用排污许可行业 技术规范 |
一、印刷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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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印刷231 |
使用溶剂型油墨或者使用涂料年用量80吨及以上,或者使用溶剂型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包装装潢印刷 |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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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工业 |
二、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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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塑料制品业292 |
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有电镀工艺的塑料制品制造 |
2020年 |
塑料制品工业 |
三、化学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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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 |
涂料、染料、油墨、颜料、胶粘剂及类似产品制造,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2020年 |
涂料油墨工业 |
四、医药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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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277 |
卫生材料、药品包装材料、辅料以及其医药用品的制造 |
2020年 |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