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近日,中国石油化股份有限公司南油田公司南油田用塑料薄膜采购招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17:00止;另,广东烟草汕头市有限责任公司物流包装袋采购项目变更招标,招标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28日,有意向的软包厂,抓紧时间行动!
中国石油化股份有限公司南油田公司南油田用塑料薄膜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股份有限公司南油田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受中国石油化股份有限公司南油田公司委托,对南油田用塑料薄膜框架协议所需塑料薄膜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南油田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0823-1505-769-B1
2、项目内容:南油田用塑料薄膜框架协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聚乙烯耐老化膜¨0×0.25不剖有色 | 500.00 | KG | 包1-包1 | |||||||
2 | 塑料薄膜0×0.08 | 500.00 | KG | 包1-包1 | |||||||
3 | 聚乙烯薄膜0×0.02 | 2.00 | TO | 包1-包1 | |||||||
4 | 聚乙烯薄膜 00×0.05 | 1.00 | TO | 包1-包1 | |||||||
5 | 聚乙烯薄膜000×0.05 | 20.00 | TO | 包1-包1 | |||||||
6 | 塑料薄膜¨0×0.05 | 200.00 | KG | 包1-包1 | |||||||
7 | 无滴膜8000×0.08 | 400.00 | KG | 包1-包1 | |||||||
8 | 聚乙烯薄膜 00×0.14 | 15.00 | TO | 包1-包1 | |||||||
9 | 塑料薄膜@0×0.05 | 0.10 | TO | 包1-包1 | |||||||
包号 | 招标企业 | 第1名份额 | 第2名份额 | ||||||||
B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公司 | 不低于70% | 不证份额 |
4、交货期和地点:2019630日、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2017818日17:00至201782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 宋扬
手机:13522553979
电话:010-56240239
传真:010-52283967
邮箱:songyang@zbytb.com
2017年广东烟草汕头市有限责任公司物流包装袋采购项目变更招标
广东烟草汕头市有限责任公司物流包装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92-176BYDC40290)招标于2017年8月8日在发布,现变更公告内容如下:
1、原招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延长至2017年8月28日17:00;
2、原招标的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原招标。已提交报名申请资料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
如招标及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招标及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及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受广东烟草汕头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东烟草汕头市有限责任公司物流包装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92-176BYDC40290/01)进行国内招标,现邀请有能力提供合格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货物名称: 广东烟草汕头市有限责任公司物流包装袋采购项目
数量: 一批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交货地点: 汕头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 根据招标人每月提供的订货单,按订单数量供货。中标人接到招标人订单通知后必须在1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有所投货物相应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郝 亮(经理)
电 话:010-58977952
手 机:13146799092
传 真:010-58977952
邮 箱:1094372637@qq.com
(来源: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中国招投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