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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4个字”被罚10万元,这是闹哪般?
2016-09-11 08:32:49   作者:小包   来源:网络   评论:0 点击:

【看点】近日,新三板公司大卫之选披露公告称,公司于京东商城POP店铺中销售的“国窖157352度白酒包装图片上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被行政处罚10万元。


 

近日,新三板公司大卫之选披露公告称,公司于京东商城POP店铺中销售的“国窖1573”52度白酒包装图片上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被行政处罚10万元。

 

 

沿用印有“驰名商标”的老包装图片,被罚10万元

公告显示,《商标法》于2013年8月修正后,公司未及时对自身于京东商城POP店铺中销售的“国窖1573”52度白酒包装图片进行更换,仍沿用了该白酒产品的老包装图片,而这张包装图片上面印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组织管理层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

大卫之选解释称,这是由于对国家新规掌握不足造成的,今后要组织管理层和员工学习《商标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

 

据新三板研究院显示,大卫之选主要从事食品、饮料、酒水等产品的互联网销售和营销服务。2016年半年营收8791.77万,业绩亏损1586.55万元。(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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