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近日,新三板公司大卫之选披露公告称,公司于京东商城POP店铺中销售的“国窖1573”52度白酒包装图片上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被行政处罚10万元。
近日,新三板公司大卫之选披露公告称,公司于京东商城POP店铺中销售的“国窖1573”52度白酒包装图片上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被行政处罚10万元。
沿用印有“驰名商标”的老包装图片,被罚10万元
公告显示,《商标法》于2013年8月修正后,公司未及时对自身于京东商城POP店铺中销售的“国窖1573”52度白酒包装图片进行更换,仍沿用了该白酒产品的老包装图片,而这张包装图片上面印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组织管理层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
大卫之选解释称,这是由于对国家新规掌握不足造成的,今后要组织管理层和员工学习《商标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
据新三板研究院显示,大卫之选主要从事食品、饮料、酒水等产品的互联网销售和营销服务。2016年半年营收8791.77万,业绩亏损1586.55万元。(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