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包装网全国直通: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河南  山东  浙江  江西  江苏  安徽  福建

更多>>
首页 > 包装资讯 > 前沿播报 > 包装厂老板恶意欠薪后逃跑,终于被抓了

包装厂老板恶意欠薪后逃跑,终于被抓了
2016-08-14 17:09:50   作者:乐乐   来源:网络   评论:0 点击:

【看点】东莞某包装厂田老板拖欠员工三个月共计34万工资,8月5日被依法批准逮捕。据悉,田某是于去年8月失联,今年6月被抓获。警方提醒:恶意欠薪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东莞某包装厂田老板拖欠员工三个月共计34万工资,日前被抓获归案

东莞阳光网记者从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公安分局获悉,该分局日前将一名恶意欠薪逃逸一年的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老板田某抓获归案。据悉,田某经营的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拖欠员工三个月的工资,共计34万多元人民币。

 

 

田某于去年8月失联,今年6月被抓获,8月被依法批准逮捕

据道滘公安分局介绍,自2015年8月3日道滘镇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后,田某一直处于失联状态,劳动部门多次发出通知,田某仍不到案。今年3月22日,道滘南阁警务区接到市人力资源局移送东莞市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老板田某(男,38岁,湖北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报案材料。

 

接报后,民警随即展开调查。经侦查,2016年3月29日,道滘公安分局依法对其进行网上追逃。6月29日,在贵阳市塔山公安分局的协助下,道滘公安分局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田某抓获,将田某从贵阳市押解回莞。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田某对其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于8月5日被依法批准逮捕。

 

 

警方提醒:恶意欠薪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来源:东莞阳光网

相关热词搜索:包装厂 恶意 老板

上一篇:印刷厂被居民投诉数年欲停还开,中央环保督察组一来咄嗟立办
下一篇:最后一页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