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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
2015-01-12 16:52:39   作者:zm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要求
对于劳动合同的形式要求,《劳动合同法》作出明确了规定 ,要求一定要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例外,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此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在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我国劳动法律明确要求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无此强制性规定。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时间要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用工前、用工时或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但是最迟必须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
三、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盖章或签字才能生效。双方签字或盖章都能使劳动合同生效,并非绝对要求双方当事人既盖章又签字,尤其是用人单位一方,既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字,也可以同时加盖单位印章,只要代表了用人单位的意愿,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都是可以的。只有一方签字或盖章,劳动合同都不能生效。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以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为准。
四、合同须有中文文本
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外股份有限公司中,上述企业与其所属的中方职工,以及与其经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的外籍员工和台、港、澳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用中文书写,合同须有中文文本。亦可同时用外文书写,但中外文本必须一致,中文合同文本为正本。合同鉴证机关只鉴证中文文本合同。因此,上述企业的HR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准备中文文本的劳动合同,以免将来发生纠纷时无法核对相关信息。
五、合同文本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建立职工名册
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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