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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秤的定量要认准"C"标志
2014-06-16 07:22:38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日常生活中,我们都要消费袋装米、面、瓶装酱油、醋、桶装油等,这些都属于定量包装商品。记者从质监部门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在2005年5月 30日发布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对定量包装的允许短缺量和标识标注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符合《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要求的企业,允许在其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上使用全国统一的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即“C”标志,凡带有“C”标志的定量包装商品是符合国家计量规定的,其净含量是有保证的,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

  电子秤、血压计、水表、加油机……百姓日常生活中,关乎“计量”的东西无处不在。“加强民生计量监管,一直是质监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世界计量日前夕,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以来,我市质监部门通过认真履行计量监管职责,发挥计量为民服务作用,在民生计量工作方面取得显着成效,真正做到了计量工作“为民所知、为民所用、为民所享”。

  同时,质监部门推动全市餐饮酒楼、安检机构、加油站、眼镜验配店、医疗机构开展诚信计量承诺活动,形成“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三位一体的诚信计量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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