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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和为贵:王老吉商标案转入包装侵权争议
2012-10-31 14:55:59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夺回“王老吉”商标的广药集团是否是红罐包装及“怕上火喝XXX ”广告语的拥有者?在此案尚未开庭之前,一场有15位国内知识产权专家参与的研讨会将法律的天平拉向了加多宝一边。

    加多宝官方介绍,该公司目前已向法律部门提起诉讼,并于7月6日获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依法立案受理,而广药集团则已在6月3日发布红罐包装王老吉并已在市场销售。

    需要提出的是,若此案加多宝胜诉,则意味着广药版的王老吉不得不以区别于目前红罐包装的形式销售。无疑,相对于市场,此将倍增悬念。

    红罐包装无独立专利 

    7月13日,北京一中院的第0240号仲裁裁决已宣布驳回鸿道集团的撤裁申请,“王老吉”商标案已无生变可能。

    网易财经在此研讨会上得以查阅关于此案的仲裁全文,仲裁结果并无明确规定“王老吉”商标是否包含外包装装潢权,未明确判定印有“加多宝”商标的红色罐装归属于谁,更无判定“怕上火喝XXX”广告语是否亦是“王老吉”商标的一部分。

    据了解,广药与加多宝在使用王老吉商标的过程中亦未专门为红罐外包装申请独立的专利。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张今等多位专家认为红罐本身作为一个作品,为加多宝集团在租用“王老吉”商标时自身额外设计和使用的,应与商标区别开来;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郭德忠则表示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是逐渐形成的,随着商品成名,就获得了另外法律赋予的包装权的保护。

    加多宝品牌管理部副总经理王月贵在此前曾明确对网易财经表示加多宝集团拥有红色包装罐体的经营权,加多宝的代理律师则表示加多宝集团拥有红色罐装的包装装潢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广药推出红色罐装凉茶系违法。

    而广药集团代理律师行的代理律师则表示,“王老吉”知名商品和特有装潢是合为一体而不能人为剥离的,均归“王老吉”品牌所有人广药集团持有,无须向商标和外观专利进行登记和专项申请。

    6月3日,广药集团已在长城高调发布红罐王老吉,此王老吉罐身图案、文字布局基本相似:同为红底黄字,同样是竖写名称,在主名称两侧也同样印有黑色、类似对联的说明文字,罐口也都做出特殊颜色字体。

    专家建议双方在未来合作 

    装潢权是否值得广药与加多宝大动干戈继续争夺?加多宝销售原有库存是否违法?国内凉茶业是合作共赢还是红海厮杀?

    广药一方面放出消息称广州黄埔海关已扣留了产品总重量达17吨的涉嫌侵犯“王老吉”商标权益的加多宝产品,一方面又向加多宝喊话希望对方与自己合作共同发展王老吉。

    而加多宝集团对于广药则坚持了一贯的口吻,希望对方“克制”,“不伤害凉茶事业”。

    在研讨会上发表观点的多位专家亦认为从民族凉茶更好发展的角度考虑,双方共用红罐包装、而对于加多宝原有库存则应以和解方案解决实际更为妥当。

    中国第一位只是知识产权博士后,法学教授徐家力称我们国家没有关于此问题的相关系列法规,他认为在许可期内生产的,被许可人已对协议期生产但未销售生产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果不允许销售,损失是巨大的。

   “相关法律没有出台之前,我们处理一些问题的时候,不能违反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要实事求是。因为不是毒品,要考虑社会公平争议的问题。”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刘成良亦认为广药拿到商标权,是否可以继续王老吉的伟业,加多宝重振旗鼓也是非常难。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还是以和为贵。广药和加多宝加强沟通,分清利弊关系,避免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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