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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重金属限量标准变更!
2017-08-29 20:29:38   作者:辉煌   来源:网络   评论:0 点击:

       近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制品法规(EU)10/2011的修订法规(EU)2017/752,再次加入6种授权使用物质,新增重金属镍的迁移限制,进一步明确了全面迁移的食品模拟物,并澄清之前法规中的详细要求和修正了一些用词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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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的修订法规(EU) 2017/752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变化:

        一、修订及新增附录Ⅰ表1的授权物质清单,删除部分物质关于符合性验证的注解“1”,增加了6种授权使用的物质;

        二、对于新增物质α-生育酚乙酸酯,增加注解“该物质或其水解产物是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验证其是否满足法规第11条第3点的要求”;

        三、新增附录II部分镍的迁移限量。规定镍的限值为0.02(mg/kg食品或食品模拟物);

        四、修订后进一步明确预期接触各类食物的食品接触制品全面迁移试验指定的食品模拟物;

        五、将(EU)2011/10 附件Ⅳ符合性声明应包含信息中“食品接触表面积和体积比”改为“经验证的最严苛的食品接触表面积与体积比”;

        从此次新法规可以看出,欧盟对食品接触产品的重金属限量标准要求越来越严格,特别在塑料制品中增加了镍的迁移限量。

        欧盟一直对不锈钢制品等金属制食品接触产品中镍的迁移量有严格要求,此次在食品级塑料制品中增加镍的迁移限量,这无疑将对出口企业带来更为严苛的产品检测要求。

        新规的实行和不断更新升级将迫使企业加快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付出更高的检测成本。鉴于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食品接触产品出口企业,欧盟(EU)10/2011法规是欧盟最严格也是最重要的食品级塑料制品法规,企业应跟踪法规最新动态,在产品设计阶段到量产阶段都要进行科学的安全评估,尽早确保相关产品达到新规要求,规避质量风险。

        同时完善质量过程管理体系,加强对原辅料采购及关键工序的动态监管,重点加大对风险敏感材料检测力度,避免因不符合进口国要求而遭遇退货,承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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