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8月23日,据河南法制报报道,许昌市一家包装厂员工刘某在工作时意外死亡。事发后,死者家属悲痛万分,情绪激动,将尸体停放在厂区门口,要求给说法,矛盾一触即发。该如何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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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厂员工取模板时发生意外,家属将尸体停在厂门口讨说法
8月4日一早,河南省许昌市某包装有限公司的员工刘某的家属将其尸体停放在该公司厂院门口,要求妥善解决。双方情绪激动,矛盾一触即发。
事情还得从7月31日说起。该包装厂的员工刘某在上楼梯取模板时发生意外,当即送到许昌市人民医院抢救,3天后因伤重不治身亡。后死者家属与该公司多次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均未达成一致,而且还发生了冲突。
厂方与死者家属就赔偿数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8月4日,丁庄司法所工作人员闻讯后立即赶到现场,对死者家属进行安抚、劝阻,同时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双方当事人对基本事实、死者死因都无异议,仅在提出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赔偿的数额上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
在搞清楚双方争议的焦点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民法通则》、《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晰责任,在安抚死者家属情绪的基础上,针对双方矛盾的焦点分别运用了“面对面”、“背靠背”等调解方法做工作。他们一边对死者的家属进行疏导劝说,一边给该公司负责处理此事的代表做思想工作。
法官调解下终达成协议,包装厂赔偿死者家属62万
几天来,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采用法情结合、换位思考等工作方法,最终使得双方各让一步,双方于8月8日晚上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该公司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所有一切费用共计62万元整。
8月9日上午,双方到丁庄司法所现场履行协议,并保证以后不再因此事发生纠纷。“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的调解,还不知道这事啥时候能解决呢!”死者家属拿到62万元赔偿款后,拉着许昌市魏都区丁庄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感激地说。至此,一起意外事故死亡赔偿纠纷,得到了快速、圆满的解决。
一条人命或只值60万,务必珍重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当地社平工资×6;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5年2月2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4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故2015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28844元×20=57688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不管地处东部西部,抑或经济发达落后,2015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576880元。(来源:河南法制报、王律师法律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