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7月26日,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管的辞职申请。另一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5名高管被处以警告及罚款。
上海绿新董事长、副总和财务总监集体离职
董事会成员的辞职情况:
王丹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等一切职务。其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即日生效,王丹先生在本公司不再继续任职。
高管的辞职情况:
1、张晓东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下属所有子公司任职之职务。
2、高翔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以上辞职将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即日生效。
相关人员简历:
王丹,男,1966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读金融博士,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1991-2003年任香港沪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香港健伟贸易公司执行董事,2004年12月至2008年8月任绿新有限公司总裁,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任绿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现任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
张晓东,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律师。曾任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8月起任上海绿新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高翔,男,1966年6月生,工商管理EMBA硕士学历。2001年5月-2010年4月天津三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0年3月-2013年6月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3年7月-至今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7月-至今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监。
上海绿新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据26日公告称,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未依法披露和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行为、未依法披露重大事件签署意向协议事项,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
据了解,在2012年至1014年期间,上海绿新董事长王丹与公司资金往来累计金额达21,769,703.13元,已构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71条所规定的关联交易。上海绿新均未及时披露。
2014年3月28日,上海绿新与云南中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涉及协议标的的金额368,000,000元,已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9.2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上海绿新未及时披露。
5名高管涉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及罚款处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拟作出如下决定:
1、对上海绿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
2、对王丹给予警告,并处以 8 万元罚款。
3、对张晓东给予警告,并处以 8 万元罚款。
4、对刘炜给予警告,并处以 3 万元罚款。
5、对高翔给予警告,并处以 3 万元罚款。
上海绿新、王丹、张晓东、刘炜及高翔均已出具《承诺函》,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均接受上述处罚意见。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立案调查已调查、审理终结。
上海绿新称,目前经营一切正常,所有管理经营、生产等方面均在有关内部控制体系内平稳运转;鉴于公司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和较完善的管理体系,上述事项及相关人员的离职不会对公司产生影响,同时公司会进一步补充新生力量,回报股东。(资料来自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