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辽宁省周边软包厂注意了,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近日发布公告称,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决定组织相关投标企业对大容量注射液的“包材详细说明”进行分类勾选。但截止时间是3日,如果相关软包厂没有勾选,可能存在一定麻烦,以下是公告的详细内容。
公告详情
根据辽宁省6月27日发布的公告,本次勾选按照《辽宁省2015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中大容量注射液的划分方式进行分类,即“大于或等于50ml的为大容量注射液……大容量注射液按包装材料划分为玻璃瓶、塑料瓶、软袋3种分组,其中软袋中普通软袋、易折式软袋、直立式软袋、内封式聚丙烯输液袋、贴膜式软袋、双层无菌软袋、聚丙烯共混输液软袋分为不同分组,并区分单阀和双阀”。本次仅需勾选塑料瓶和软袋产品的包材详细说明,玻璃瓶不需勾选。
勾选完毕后,如果出现同企业同通用名、剂型、规格的产品分类相同,将视为同一类产品,并在制定参考价时对其现行采购价进行合并处理,即取该企业该分类内各产品填报的所有现行采购价中最低三省的平均价与辽宁省现行采购价进行比较,两者之间的低值作为该企业该分类内所有产品的挂网参考价。
软包厂如何进行勾选?
相关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首页,点击左侧“进入2015年药品招标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进入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栏中“产品信息”项下的“添加包材详细说明”,对所有需要勾选的产品依次进行勾选。
勾选后请注意保存,可逐条保存,也可整页保存,保存即可,无需提交。如需对保存后的内容进行修改,可在勾选时间内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次保存即可。
勾选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7月3日。逾期未勾选的产品,视为放弃挂网资格。(来源:中国医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