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绿新发布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的合作方暨实际经营管理者王斌、王钊德和王国友,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未能履行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存在严重违规及其他行为,公司按浙江德美股东会决议内容启动歇业清算程序,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据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5)嘉桐破字第 4-1 号],2015 年 9 月28 日,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以到期债务难以清偿、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15日裁定受理,并于2016年1月14日作出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和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的裁定。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查明:2016年4月18日,法院主持召开了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实到债权47人,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额343,575,874.28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额的99.53%。据管理人出具的报告反映,截止2016年5月27日的债务总额为44,249万元,资产总额为26,942万元,已严重资不抵债。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最终裁定:
宣告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破产。
绿新表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继续关注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