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近日,河北省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治理工作方案》提出,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达标排放限期治理,实现全省重点行业VOCs排放稳定达标、排放总量明显减少,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方案,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一律停产整治,治理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河北省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治理工作方案》提出,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达标排放限期治理,实现全省重点行业VOCs排放稳定达标、排放总量明显减少,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针对VOCs治理,采取控制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PM2.5的前体物。根据方案,河北省治理VOCs的重点包括医药制造、石油炼制、石油化学、有机化工、炼焦、钢铁冶炼和压延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其他工业行业和餐饮油烟、汽车维修、服装干洗等生活服务行业,也要对照相关排放标准,采取控制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方案要求,各地要全面开展VOCs排放摸底调查,并在“河北省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建立本辖区VOCs排放清单及污染治理台账,安排部署本辖区重点行业达标治理,从源头控制、废气收集、末端治理及综合利用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达标排放。
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环评未经批准的涉VOCs排放建设项目,当地环保部门要责令其停止建设或生产。对严重污染环境、浪费资源能源、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附加值低且不具备治理经济可行性的落后产能,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淘汰取缔。
加强重点行业VOCs排放监测,选取有组织排放集中、条件具备的重点监控企业作为试点,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排放量大、排放点位分散的企业,厂界安装VOCs环境监测设施。排放集中的工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安装VOCs环境监测设施。
印刷业现状
印刷业VOCs排放来源主要是溶剂型的油墨、润版液、胶黏剂、涂布液、光油、洗车水的使用;印刷业VOCs排放节点主要在印刷、复合、涂布、上光及烘干等工序;印刷企业主要采用胶印为主,其次凹版印刷,凹版印刷目前多采用溶剂型油墨,是印刷业VOCs排放的主要来源;目前印刷企业管理水平相差较大,采取有效的末端治理设施较少;典型印刷企业印刷工艺捕集效率较低只有20-40%,但NMHC排放浓度可达到600毫克每立方米,典型的复合和涂布工艺排放口NMHC浓度可达3500毫克每立方米。
减排措施——绿色原辅材料
采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替代高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
减排措施——清洁生产工艺
流程控制:优化工序安排,减少停机、频繁换印。
供墨:采用中央供墨系统。
印刷方式:采用油性油墨、UV油墨的平板胶印,水性油墨、UV油墨的柔印代替采用溶剂型油墨的凹印及柔印。
复合:采用无溶剂复合方式代替溶剂复合。
减排措施——生产管理
调墨:设置专用调墨间,油墨使用过程中需要二次调墨时采用移动式吸风罩。
印刷:印刷及烘干排风有效收集;墨槽及供墨系统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密封;减少试印及废品量。
洗车:采用擦拭洗车、自动洗车、需要淋洗设置专用洗车间。
复合:复合及烘干排风有效收集;胶黏剂涂布槽密闭排风。
废料及剩余料:密封统一保存。
记录台帐:污染单位每月记录使用的含VOCs原料名称、VOCs含量、购入量、使用量、库存量等资料。(来源:河北日报、必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