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包装网全国直通: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河南  山东  浙江  江西  江苏  安徽  福建

更多>>
首页 > 包装资讯 > 国内 > 过度包装管理办法出台 最高罚款10万元

过度包装管理办法出台 最高罚款10万元
2014-03-14 19:23:13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酒类包装成本不得超过售价15%,消费者对购买包装有选择权,强制生产者销售者回收包装……近日,广州市审议通过了《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对容易出现过度包装的月饼、茶叶、酒类、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商品包装提出了“史上最严”的标准,违者最高将被罚款10万元。

  《办法》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茶叶、酒类、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日常消费品和月饼、粽子等6类节日商品的包装标准都进行了细化,被认定为“过度包装”的商品,厂家和商家最高将面临10万元的罚款。

相关热词搜索:酒类包装

上一篇:中国包联2014年工作会议于3月4日举行
下一篇:奶制品行业对盒中袋包装的需求量增加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