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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用“人民币”图样做包装属于违法行为
2014-03-11 19:25:29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最近,在市中区一些小学生中间流行一种零食,零食外包装造型是五角面值“人民币”样式。而根据相关条例,套用人民币图样属于违法行为。

  3月10日中午,正值小学生放学时间,记者在市中区某小学附近看到,一名小学生拿着一包零食边走边吃,细看零食包装发现,上面印制的图样是人民币5角钱的样式。记者随后在该小学附近一家零食商店,询问老板是否有用人民币图样包装的零食。老板连忙到放有一堆零食的箱子里拿出两包零食,包装比5角钱大一些,人民币上印有5角的地方在包装上换成了“鱼排”,中国人民银行的字样被换成了某品牌的名字。每包零食售价5角钱。记者拿起零食包装仔细观察一下,从反面部分透明包装能看出来里面装的是类似辣条类的零食。老板告诉记者,这种零食由于外形比较新奇,很吸引小学生,销量很好。

  人民币图样做包装是否合法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业内人士指出,以“人民币”图样做包装袋的行为和印制人民币造型的冥币的行为性质是一样的,都是违法的。而将这种印有人民币图样的商品出售给小学生,很容易对他们产生不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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