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十二届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产品过度包装,企业将被定期‘曝光’”,并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石晓在会议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产品过度包装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宝贵资源,而且严重污染了环境。
为了限制产品过度包装,降低消费成本,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山东省的条例规定,禁止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进行过度包装。违反规定的,县级以上政府质监或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将面临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山东省同时建立了产品过度包装不良记录公开制度,将定期向社会“曝光”产品过度包装的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名单。(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