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多是由不成熟到成熟的,在这一过程中肯定一些或否定一些,修改一些或补充 一些,是正常的现象。构思的核心在于考虑表现什么和如何表现两个问题。回答这两个问题即要解决以下四点:表现重点、表现角度、表现手法和表现形式。如同作战一样,重点是攻击目标,角度是突破口,手法是战术,形式则是武器,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处理不好都会全功尽弃。
一、表现重点
重点是指表现内容的集中点。包装设计有限画面内进行,这是空间上的局限性。同时,包装在销售中又是在短蜇的时间内为购买者认识,这是时间上的局限性。这种时空限制要求包装设计不能盲目求全,面面俱到,什么都放上去等于什么都没有。
二、表现角度
这是确定表现形式后的深化, 即找到主攻目标后还要有具体确定的突破口。如以商标、牌号为表现重点,是表现形象,或是表现牌号所具有的某种含义?如果以商品本身为表现重点,是表现商品 外在形象,还是表现商品的某种内在属性?是表现共组成成分还是表现其功能效用?事物都有不同的认识角度,在表现上比较集中于一个角度,这将有益于表现的鲜 明性。
三、表现手法
就像表现重点与表现角度好比目标与突破口一样,表现手法可以讲是一个战术问题。表现的重点和角度主要是解决表现什么。这只是解决了一半的问题。好的表现手法和表现形式是设计的生机所在。 不 论如何表现,都是要表现内容、表现内容的某种特点。从广义看:任何事物都必须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任何事物都必须与其他某些事物有一定的关联。这样,要表现 一种事物,表现一个对象,就有两种基本手法:一是直接表现该对象的一定特征,另一种是间接地借助于该对象的一定特征,另一种是间接地借助该明关的其他事物 来表现事物。前者称为直接表现,后者称为间接表现或叫借助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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