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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北京地区印刷企业年度核验的通知
2013-01-02 19:10:48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区县文化委员会、各印刷企业:

  为加强对北京地区印刷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13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的要求,市新闻出版局决定开展2013年北京地区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验工作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强化监督管理,促进行业规范,推动转型升级的目标,深入细致地做好年度核验工作,准确掌握北京地区印刷业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特别是绿色印刷、数字印刷发展的情况;完善“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联系制度”,大力推进北京地区“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建设,为印刷产业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

  二、年度核验工作的范围

  参加本次年度核验的单位为2012年12月31日前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单位。

  三、年度核验的工作程序

  (一)通知部署阶段(2012年12月下旬—2013年1月上旬)

  市新闻出版局通过网站公告和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布年度核验通知,各区县文化委员会对本辖区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督促。

  (二)网上填报、数据审核阶段(2013年1月4日—2013年2月8日)

  1、企业填报。印刷企业须于2013年1月4日—2013年2月8日期间登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www.bjppb.gov.cn),点击“印刷企业年度核验”按键,进行网上数据填写和上报工作。(用户名为ys加《印刷经营许可证》编号的后8位数字,初始密码为上述8位数字,例如:印刷经营许可证号为C20131980,用户名则为ys20131980,初始密码为20131980)。

  2、数据审核。印刷企业上报年度核验数据后,市新闻出版局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审核工作。

  3、文委初审。数据审核通过后,区县文委于2个工作日内在线完成年度核验的初审工作。

  4、新闻出版局网上审核。区县文委完成初审后,市新闻出版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工作。

  (三)报送纸质材料及核验盖章阶段(2013年2月16日—2013年3月8日)

  通过网络审核的印刷企业,打印《2013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于2013年2月16日—2013年3月8日期间,携带《2012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及有关材料一式一份和《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到市新闻出版局印刷复制业管理处核验,符合通过条件的现场加盖年度核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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