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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次对过度包装商品行为设惩罚性规则
2012-08-03 10:21:26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针对水涨船高的包装风盛行,上海拟率先就此立法。日前,《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草案)》提交审议,上海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陈兆丰在做草案说明时表示,在上位法没有明确规定下,《规定(草案)》首次对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行为设立了惩罚性规则。

  上海用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促进包装物减量,具有创造性,值得期待。商品过度包装,花费了高额成本,提高了价格,加重了消费者负担,还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甚至间接污染了环境。商品重在其使用价值,包装再豪华,人们最终消费的还是商品本身,谁愿意多花那么大一笔包装费呢?

  更何况,现在,包括食品盒在内的各种商品包装盒,普遍被当做废物扔掉或卖掉。特别是月饼包装,越来越豪华,动辄上百元、上千元一盒,可除了那几块高价月饼还可一饱口福以外,造价不菲的包装盒,则完全当废品扔了,多少有些浪费。

  像上海这样,以立法的方式对商品过度包装的行为进行限制,必将取得良好效果。而且,它还将立法面延伸到了销售领域,规定销售者不得售卖过度包装的商品,这就更具约束力了。作为消费者,也许无法干涉商品生产者的过度包装行为,但对于销售者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则可直接监督。一旦消费者拒绝接受过度包装,销售者自然不好办,继而反馈到生产者那里,生产者还敢再过度包装商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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